创业者永久居留项目与临时工作许可。加拿大不采用美国的移民/非移民签证分类。请由持牌专业人士评估资格。加拿大移民、难民及公民部(IRCC)在 canada.ca 公布现行规定。
流程:各参与省份自行制定企业、经验、投资、语言和地区要求。候选人可能先获得工签支持,经营企业并履行业绩协议,之后才取得省提名。提名后还须接受联邦永久居留审理,并非自动获批。
卑诗省示例:Base 类别适用于创办新企业或收购并发展现有企业;Regional 类别面向大温哥华地区以外参与社区的新企业,社区重点与推荐要求很重要。
商业计划重点:当地需求、合格投资、持股结构、主动管理、就业创造、运营里程碑及财务资源。投资前核实当前是否接收申请及最新条件。
独立甄选:魁北克按自身项目甄选符合资格的商业移民。获选后须递交联邦永久居留申请,并通过适用的入境资格审查。
项目选择:创新企业、新设企业或收购项目可能需要不同的材料,应由合格顾问核实当前项目条件和接收安排。
商业计划重点:说明商业模式、魁北克市场、创始人职责、资金、运营及执行时间表。收购项目应评估现有业务、交易假设和发展计划。获选或购买企业本身并不授予永久居留。
不接收新申请:加拿大于2026年6月30日暂停 Start-Up Visa 创业签证项目。IRCC 继续处理此前已接受的申请。旧网页或支持承诺并不能证明仍可递交新申请。
现有申请人:请向 IRCC 和您的代表核实申请状态、补件要求以及任何工作许可资格。
商业计划重点:保持商业计划、实际运营、股权、融资和进展记录一致且及时更新。我们可协助完善现有案件的商业文件,但不能使项目重新开放或保证移民结果。
用途:C11 是面向符合条件企业所有者的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(LMIA)豁免工签类别,适用于临时停留,通常涉及临时性或季节性经营目的。工作须为加拿大带来显著经济、社会或文化利益。
重要区别:现行 IRCC 指引要求至少51%的控股权。须分别证明企业资金与个人生活资金。C11 本身不是永久居留项目;自雇工作不计入加拿大经验类(CEC)的工作经验要求。
商业计划重点:市场研究、投资及运营预算、业主能力、招聘、执照、可衡量利益,以及可信的临时停留与后续安排。
适用对象:符合资格的高管、经理或专门知识员工,在有关联的境外及加拿大企业之间调派。规则取决于适用协定或豁免类别;持有公司股份并不足以证明资格。
审查重点:企业关系、真实经营、境外任职及职责、加拿大岗位,以及企业支持该岗位的能力。新设业务须有可信的设立计划和资源。
商业计划重点:扩张理由、场所、资金、人员、汇报架构、市场进入里程碑及加拿大利益。临时调派工签不会自动带来永久居留。
用途:C60 可支持符合规定、获省或地区接纳的商业候选人,在取得永久居留提名或甄选前建立或经营企业。
证明材料:省或地区工签支持信是关键。申请人还须满足工签条件,证明能够胜任工作,以及企业真实性和显著利益。潜在被提名人尚不是永久居民。
商业计划重点:将计划与省级协议、地点、投资、招聘、现金流及报告里程碑保持一致。说明已执行步骤及足够的企业和个人资源。省提名与联邦永久居留审理仍是不同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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